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
雄府辦〔2018〕24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2018〕7號),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國務院取消的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進行了認真銜接,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國務院取消的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我縣涉及7項全部予以取消。為確保取消事項全部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銜接工作要求。對于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立即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
二、做好后續相關工作。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防止監管缺位。及時調整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行政許可目錄。銜接落實工作要在本通知印發后10日內完成,并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對銜接落實不到位、不及時,應取消未取消的,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附件:雄縣銜接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共7項)
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5日
?????? 附件: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