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發布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十不準”
近日,河北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河北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十不準”》。
“十不準”規定,各級黨委、政府負責人不準以區域經濟發展等理由,干預調查結果。調查人員要實事求是調查,不準編造調查資料,虛報瞞報數據。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堅持原則,不準向作業隊伍施加影響,篡改調查數據。檢查人員不準與被檢查單位相互串通,影響檢查結果的客觀真實性。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作業隊伍的監督管理,不準將任務一包了事、放任不管,造成時間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調查人員不準在調查中利用手中權力,為個人謀取私利。調查作業單位要認真履行合同約定,不準層層轉包或分包,造成工作質量下降。工作中,不準對拒絕和抵制篡改調查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調查單位或調查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各市縣要按時報送調查成果,不準以各種理由遲報數據,影響整體工作進展。各市縣要嚴守保密紀律,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對外發布傳播調查數據,泄露工作秘密。
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土地調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移交有權處理的機關,對責任單位有關人員或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