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2月底
全省開展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專項行動
制圖/展茂光
近日,省人社廳出臺《河北省治欠保支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決定從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開展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堅持清償舊欠與防范新欠并舉、懲處欠薪與建章立制并重,深入實施治欠保支“冬病夏治”,切實做到為民服務解難題,防范風險保穩定。到2019年底,確保全省治欠保支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欠薪案件、涉及人數、涉案金額比2018年再下降20%以上;到2020年2月底,實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動態清零,為2020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治打下堅實基礎。
6月12日至7月12日,省人社部門將在全省集中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宣講月”活動,通過現場咨詢解答、媒體報道、微信公眾號發布等方式,宣講國家工資支付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建立農民工欠薪維權“綠色通道”,通過發布專項行動公告、公布守法誠信優秀企業,引導用人單位守法誠信用工。
按照實施方案,專項行動把工程建設領域作為摸底排查重點,結合住建部門開展的建筑工程層層轉包整治活動,逐項工程逐家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加工制造、外貿加工型企業以及餐飲服務、家庭小作坊、租賃廠房設備進行生產經營的小微企業,開展“預防性”排查,準確掌握工資支付情況;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對礦山開采、旅游服務等企業,開展“針對性”排查。
進一步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充分利用全省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平臺,廣泛收集欠薪問題線索,堅持有案必查,深入開展定向排查。對群眾反映強烈,帶有普遍性的重要問題線索,責成專人實地核查督辦。
加強源頭排查。全面排查企業用工名冊、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表等內容,深入生產一線與農民工核實工資發放情況。對在建工程項目,在核查上述內容的基礎上,全面核實工資保證金、工資專戶管理和銀行代發等制度和行業監管規定的執行情況,確保制度落實到位。排查過程中,加強拖欠工資監測和形勢預警預判,及時發現和掌握欠薪問題苗頭隱患。
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建設領域,在同一設區市行政區域內有多個在建工程項目或單個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價款較高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適當降低其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或設置繳存金額上限;對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適當降低其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連續2年內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資保證金從下年度起按1%比例繳納;連續3年未拖欠的,從第4年開始免繳工資保證金。(記者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