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近日印發《推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提出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點培育30-50條全國示范步行街;推動步行街客流量和營業額累計增長30%以上。
方案提出,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點培育30-50條環境優美、商業繁華、文化濃厚、管理規范的全國示范步行街,指導各地培育一批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步行街客流量和營業額累計增長30%以上,成為促進消費升級的平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載體、擴大對外開放的窗口,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實現路徑方面,方案提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扶持、環境建設、服務監督等方面的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步行街的業態調整和經營創新,共同推動步行街持續健康發展。
方案同時要求,立足存量,改造提升:結合步行街發展現狀,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在現有步行街中選擇基礎較好、潛力較大的進行改造提升,不鼓勵上馬新項目,不搞大拆大建,不搞政績工程。
方案還提出,試點先行,分批啟動。據悉,商務部將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中選擇基礎好的步行街先行試點,分批陸續啟動,持續推進,力爭“一年有變化、兩年見成效、三年大改觀”。對改造提升后達到標準的步行街,由商務部驗收確認。(記者 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