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雄安新區塊數據平臺(一期)項目已由中國雄安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數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國雄安集團數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建設地點:河北雄安新區。
2.1.2服務期限:2019年12月30日前通過系統初驗,進入系統試運行階段,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系統終驗。
2.1.3項目建設內容:雄安新區塊數據平臺(一期)項目立足于雄安新區數字城市建設的總體需求,以支撐容東片區智能城市建設為重點,圍繞數據采集、存儲、管理及服務等基礎數據業務,重點建設數據匯聚系統、塊數據庫服務系統、數據目錄系統、數據共享交換系統、數據服務系統、數據安全系統、運維支撐系統、塊數據平臺門戶和軟硬件采購等內容。
2.2招標范圍:雄安新區塊數據平臺(一期)建設,包括完成本數據平臺建設、安裝、調試、培訓、檢驗、試運行、三年免費運行維護。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民事主體資格,且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區的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許可證,或吊銷資質證書;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設計質量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2專項資格要求
(1)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1個大數據平臺建設項目業績;
(2)財務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復印件;
(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況:近1年內(從投標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常青路5號院6號樓國信招標一層(鑫泰大廈院外鐵軌旁)持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或授權書(格式自擬)、②經辦人或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不蓋單位章)現場辦理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及參考資料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9年10月11日09時30分,地點為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常青路5號院6號樓(鑫泰大廈院外鐵軌邊)會議室。
6.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雄安集團官網上發布。投標人因輕信其他媒體造成的損失,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8.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雄安集團數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恒
電話:15910369499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0層
郵編:100044
聯系人:焦俊、李茂、孫占海
電話:13911104613、18701286681、13720096212
電子郵件:Hessebutcher@126.com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