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財政廳印發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工作規程
依托“雙系統”實行扶貧資金全流程監控
近日,河北省財政廳制定出臺《河北省財政廳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工作規程》,以財政部監控平臺與河北監控系統兩套系統為支撐,對各級各類財政扶貧資金進行逐環節全流程監控,以實現扶貧資金運行過程可記錄、風險可預警、責任可追溯、績效可跟蹤的目的。
規程明確,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的資金范圍包括納入財政扶貧資金總臺賬管理的各級各類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的基本要素信息包括指標文件文號、資金名稱、資金性質等指標信息,付款人和賬戶、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信息,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績效指標及其執行情況等績效信息等。
河北省扶貧資金動態監控以財政部監控平臺與河北監控系統兩套系統為支撐。其中,河北監控系統集成在“河北財政信息系統一體化平臺”中,有關扶貧資金指標、支付、績效等信息通過“指標系統”“電子支付”“績效管理”等模塊進行數據共享。同時,河北監控系統研發了與財政部監控平臺的數據對接功能,通過數據導出導入實現有關扶貧信息的自動化對接,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我省監控系統還可實現對預警信息的前置處理,切實減少財政部監控平臺預警信息數量,提高扶貧資金監控質效。
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要求及預警信息風險程度,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實行三級預警,即黃色警鈴預警、黃燈預警和紅燈預警。黃色警鈴預警為督促類提醒,相關處人員要及時辦理業務,避免發生違規問題。黃燈預警為核實類提醒,相關處人員應采取電話核實、調閱材料、約談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紅燈預警為整改類提醒,相關處人員應跟蹤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糾正。
規程明確,省財政廳國庫處、預算處、預算績效處、扶貧資金主管處應動態監控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對口業務科室預算分配下達、資金支付、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執行等工作情況。對工作進度緩慢、扶貧資金管理不到位、績效信息質量不高、預警信息處理不及時等方面問題突出的市、縣(市、區),及時提醒、督促或通報。(記者貢憲云 通訊員郜玉喬、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