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綜合交通樞紐一體化運營管理咨詢項目,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基本情況
1.1采購人:中國雄安集團交通有限公司
1.2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3項目背景:
雄安站綜合交通樞紐計劃于2020年年底建成運營,為實現雄安站交通一體化、站城一體化目標,打造高效便捷舒適宜人的樞紐服務體系,率先形成新區城市門戶形象,在建設項目的同時需同步考慮后期運營管理。運營范圍為站房區域、停車場、站前廣場以及與雄安站樞紐整體運營組織密切相關的區域。為更好組建后期運營管理團隊,需提前引進樞紐運營管理咨詢顧問團隊,為采購人提供雄安站樞紐運營籌備全過程咨詢服務。
1.4項目采購內容:
運營管理咨詢服務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四項內容:
(1)運營籌備策劃研究
(2)運營權和管理權談判
(3)協助成立雄安站樞紐運營管理公司
(4)建立組織架構及薪酬管理體系
(5)招聘與培訓運營人員
(6)建立運營工作標準
(7)編制樞紐整體接管方案
(8)外包服務采購進場
(9)工程接管與驗收
(10)建立管理臺賬
(11)建立運營協調機制
(12)應急預案及演練
(13)協助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
(14)樞紐開通后試運營
1.5.服務期限:14個月。
2.申請人資格要求
2.1基本資格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3)申請人單位負責人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4)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申請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7)與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區的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許可證,或吊銷資質證書;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監理質量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承諾書為準)。
2.2專項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申請人必須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2)業績要求: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至少有1項綜合交通樞紐運營管理項目或綜合交通樞紐運營管理咨詢項目或其他類似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和簽字蓋章頁)。
(3)項目負責人:從事綜合交通樞紐運營管理,或綜合交通樞紐運營管理咨詢,或類似項目的時間達8年(含)以上。
(4)項目團隊要求:組建不少于6人(人員固定,須包含項目負責人)的咨詢顧問團隊為本項目服務,并承諾安排不少于5人(須包含項目負責人)常駐新區辦公。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團隊成員從事綜合交通樞紐管理工作或咨詢服務工作或類似項目工作的時間達3年(含)以上。
(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比選文件獲取事宜
申請人獲取比選文件方式為:
(1)注冊:有意向參加該項目的單位,須在雄安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平臺(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進行用戶注冊,經注冊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
(2)報名時間:本項目不做報名審核,滿足比選公告條件的申請人均可直接下載采購文件。
(3)比選文件下載:注冊完成即可在雄安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平臺下載采購文件,下載時間:公告發布開始時間至2020年1月9日18:00時。(下載成功即允許遞交申請文件)。
4.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1月13日9:00(24小時制)
申請文件遞交地點:雄安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平臺
備注:申請人應于遞交截止時間前,將申請文件上傳至采購平臺。遲于截止時間送達的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接收。
5.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中投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佳慶、張旭
電話:18612201524
郵箱:hejiaqing@sdi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6號國二招南樓
6. 幫助
如需幫助,請登錄雄安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平臺網站首頁“幫助中心”-“操作手冊”查看。
中國雄安集團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