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各類廟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通告
雄政通〔2020〕1號
為有效防范應對當前疫情嚴峻形勢,避免因人群過度聚集造成疫情擴散蔓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國家、省、新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規定,自即日起取消春節期間舉辦的各類廟會、燈會、焰火晚會、商場促銷、群眾祈福等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及商業演出,各景點景區和公共文化場館停止開放服務,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一、對已經審批的大型群眾性活動,主動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取得主辦單位的理解與支持,必要時待疫情結束后擇時舉辦。
二、對尚未審批的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不論規模大小,一律不得審批。
三、對春節祈福等群眾自發的各類聚集活動,做好解釋勸導工作,防止形成聚集。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呼吁群眾采取其他非聚集的方式平安歡度佳節。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立即責令停止舉辦,并依法依規追究舉辦方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特此通告。
雄縣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