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雄安新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雄安政字〔2020〕5號
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
現將《雄安新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雄安新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創造“雄安質量”,建設“廉潔雄安”,探索實踐城市級區塊鏈應用,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水平,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及《雄安新區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和資金監管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是指新區本級使用預算安排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活動,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含使用部分財政資金且新區管委會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行為。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項目,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創新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管理的機制,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原則上使用建設資金管理區塊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支付,初期可先行選擇部分項目進行試點,根據系統建設推進情況逐步實現全覆蓋。鼓勵金融機構將貸款資金、建設單位將自有資金納入區塊鏈信息系統管理。
第四條 雄安新區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計劃和預算管理原則。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應當納入項目年度資金計劃和財政資金預算,根據項目進度撥付資金,未納入計劃和預算的不得安排支出。
(二)績效優先原則。政府投資項目應當設立清晰、明確的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實行全流程績效管理,防止損失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公開透明原則。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應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實現全流程上鏈存儲和資金透明支付。
(四)信息安全原則。區塊鏈信息系統應當進行安全評估,確保數據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五條 改革發展局、財政支付中心作為新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新區年度投資計劃,做好預算安排、項目評審;按程序下達資金計劃和撥付資金;對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在項目投資中的資金管理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制定區塊鏈支付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
第六條 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承擔項目的主管責任,履行“管預算、管資金、管業務”職責,負責審核項目建設單位項目預算建議計劃并報審;共同管理項目建設單位設立的項目資金賬戶,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審核并向改革發展局申請撥付項目資金至共管的項目資金賬戶;對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業務管理,監督其按照預算安排、建設合同、項目支出進度及支付協議約定使用資金;從資金管理、產出和效果等方面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和指標,組織開展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七條 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實行預算管理,改革發展局統一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并依據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結合財力情況編制本級建設項目年度預算建議,納入預算草案,按程序批復。
第八條 預算在執行過程中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調整方案,報項目歸口管理部門,預算調整方案由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程序批復。
第九條 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將事前評估、目標管理、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措施有效融入預算管理的相關環節,實現績效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深度融合。
第四章 資金支付
第十條 項目建設單位按規定開設的承接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銀行賬戶,應納入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管理。項目建設單位承建多個項目的,可在單一賬戶下進行多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預算安排和項目進展,向財政支付中心報送用款申請,財政支付中心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將項目建設資金撥付至項目建設單位開設的項目資金賬戶。項目建設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專項用于政府投資項目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項目建設資金支付應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分為區塊鏈直接支付和區塊鏈授權支付兩種模式。區塊鏈直接支付指滿足各自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后,項目資金自動、逐級穿透各級各類中標單位,直接支付至最終收款人;區塊鏈授權支付指滿足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后,項目建設單位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將資金支付至項目中標單位,項目中標單位可自行對下級中標單位支付。項目支付的具體模式由項目建設單位、中標單位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支付流程
(一)直接支付流程
1.項目下級單位依合同約定將支付要件上傳至區塊鏈信息系統,并錄入支付相關的結構化數據,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向項目上一級單位申請付款。
2.項目上一級單位對下一級單位提出的付款申請與上傳的要件進行核對,同時將支付要件上傳至區塊鏈信息系統,并將除下一級單位之外所申請的,涉及本級工程支付相關的結構化數據錄入區塊鏈信息系統,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向項目建設單位申請付款。
3.試點期間,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指導下,對項目要件進行審核,按照約定確認項目單位的支付申請。
4.項目建設資金按照項目建設單位審核通過的,各級各類中標單位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申請的金額,由項目建設單位賬戶逐級自動支付至下級中標單位賬戶或建筑工人工資賬戶。
(二)授權支付流程
1.項目下一級單位根據工程進度將支付要件上傳至區塊鏈信息系統,并錄入支付相關的結構化數據,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向項目上一級單位申請付款。
2.項目上一級單位將支付要件上傳至區塊鏈信息系統,并錄入支付相關的結構化數據,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向項目建設單位申請付款。
3.試點期間,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指導下,對項目要件進行審核,按照約定確認項目單位的支付申請。
4.項目建設資金由建設單位賬戶支付至項目上一級單位;項目上一級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自行向下一級單位進行資金支付。
第五章 竣工決算
第十四條 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五條 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待攤投資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攤計入相關資產價值。
第十六條 項目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批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第十七條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并依據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行賬務調整。
第十八條 項目竣工后建設資金有結余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合格、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1個月內,根據項目資金來源比例按照原渠道退回。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十九條 改革發展局應組織專家對各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安全評估,評審通過后上線運行。
第二十條 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各節點的數據資料應及時上傳區塊鏈信息系統存證留痕。項目審批部門的審批信息,項目預算安排和國庫資金撥付信息,以及項目建設所涉及到的各原始合同、合同中約定的付款要件等應按照相關職責權限分別上傳至區塊鏈信息系統進行鏈上儲存,作為項目資金鏈上收付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相關部門應對各自上鏈信息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區塊鏈信息系統服務商要切實保障鏈上信息的安全,不得違規泄露鏈上信息。
第二十二條 鏈上存儲的各類數據權利歸屬于原始上傳、錄入方,區塊鏈信息系統的運營商、各節點接入方、其他用戶未經授權不得隨意使用。
第七章 責任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 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內部責任分工,保證支出手續完備、憑證齊全、賬目清楚,確保資金使用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四條 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和管理權限,實現數據交互和共享,并通過區塊鏈信息系統對資金管理和支付全過程實施動態監管。
第二十五條 在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截留、挪用、騙取、套取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關規定依法依紀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因先行先試區塊鏈技術應用出現探索性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視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容錯免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視實際工作需要適時進行完善。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改革發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