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節即將到來,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形勢雖穩中向好,但境外輸入、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加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加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避免清明期間因集中祭掃活動引發輸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集中祭掃活動
清明節期間,縣殯儀館、各類公墓、臨時骨灰存放點等場所,將暫停大型祭掃服務和集體共祭等聚集性活動,對辦理骨灰安葬業務實行嚴格的人數限制,避免祭掃群眾扎堆聚集。
二、推廣新型祭掃方式
即日起至4月10日,群眾可通過清明網上祭掃統一入口,對烈士陵園中的烈士墓碑進行網上祭掃、代理祭掃等緬懷活動,降低實地祭掃活動聚集帶來的感染風險。
三、嚴格管控零散祭祀行為
對農村散埋墳地及街頭祭祀活動,公安機關將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嚴禁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防使用明火引發火災事故。同時,大力宣傳殯葬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祀,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選擇非實地祭掃方式。
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非法燃放、非法制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公安機關將加強對重點時段全域巡邏監控,對燃放煙花爆竹、焚香燒紙等行為,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依法依規處理,對違反規定引發火災的,依法從嚴處理肇事者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雄縣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