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明確,禁牧區以外的草原應根據草原保護要求和生產利用方式開展季節性休牧。
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確禁牧區劃定標準,依法對嚴重退化、沙化、鹽堿化草原和生態脆弱區草原實行禁牧封育。要明確禁牧草原四至界限和面積,編繪縣鄉兩級禁牧草原分布圖,核定登記禁牧草原面積。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及時發布禁牧令。要層層簽訂禁牧管理責任書,將禁牧責任落實到鄉、村、戶。禁牧草原要設立明顯的禁牧區標志,明確范圍、時間、措施、責任人等事項,便于農牧民知曉和社會監督。
嚴格落實季節性休牧。季節性休牧分為春季休牧和秋季休牧。春季休牧使牧草在返青期得以充分生長,保證當年草原飼草產量。秋季休牧以牧草進入盛花期始至結實期止,保證下年牧草籽粒正常萌發。各地要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物候期特點,科學確定季節性休牧的具體區域和期限,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休牧期草原管理要同禁牧期管理執行同等的標準。
通知明確,各地要把落實草原禁牧休牧作為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在禁牧休牧期間,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巡查,落實執法監督責任。要向社會公布禁牧休牧舉報電話,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反禁牧休牧制度者要進行說服教育,及時制止偷牧、濫牧行為,拒不改正的,依據相關規定,處以每只(頭)牲畜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河北日報記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