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水路運輸經營者嚴格實行實名制
近日,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應嚴格落實水路運輸實名制管理要求,對旅客或貨物托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查驗,并對托運人身份信息、托運貨物信息進行登記并保存至運輸合同履行完畢后6個月。
通知提出,國內水路旅客運輸業務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為持有效證件的軍人、人民警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以及老幼病殘孕等旅客提供優先購票、安檢、候船、登船和乘船服務,并且應當為符合規定的旅客提供免票或半價優惠客票。
通知明確了我省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等經營許可權限:省際普通貨船運輸、內河省際客船運輸的經營許可及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的經營許可,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實施;省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由市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或市級審批部門)具體實施。
各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做好國內水路運輸備案工作。從事小型客船運輸業務的經營者,應當按照要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向所在地市(縣)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備案。水路運輸經營者配備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從業資歷應與其管理船舶的經營區域(沿海運輸或內河運輸)、業務種類及船舶噸位、主機功率相適應。各市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對現有海務、機務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歷按要求進行摸底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在7月底前完成人員替換,并按要求履行備案程序。(記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