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辦字〔2020〕65號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雄安新區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委和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
《雄安新區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試行)》已經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級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要認真落實上述清單要求,在政商交往中講規矩、守底線、強作為,形成坦蕩真誠、清白純潔、相互尊重、共促發展的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為雄安新區建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雄安新區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
(試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雄安新區各級各部門黨政干部及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與企業及其負責人之間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雄安新區實現高質量發展、打造“廉潔雄安”提供堅強保障,特制定本清單。
一、政商交往正面清單
(一)黨政干部及公職人員應做到:
1.尊重、關心、愛護企業家,認真傾聽企業意見建議,真誠幫助企業依法解決實際困難。
2.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3.積極作為、敢于擔當,主動服務企業,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依法依規幫助企業向上爭取政策、資金等支持。
4.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各類檢查、執法活動和司法工作中,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企業歷史上遺留的違規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實事求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指導企業積極糾正。
5.規范參加涉企活動,經批準后,可以應邀參加企業舉辦的招商、推介等活動,并注意公職人員形象。
6.統籌安排涉企服務調研時間,確有需要在企業就餐的,經批準可按員工標準在企業食堂就餐;邀請企業人員商討、會辦有關事項時,如需要就餐的,經批準可安排工作餐。
(二)相關部門和組織要倡導各類企業人員做到:
1.主動同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溝通交流,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講真話、談實情、建諍言,全力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2.與公職人員交往有道、交往有度,保持健康向上生活情趣,崇尚勤儉節約,遠離低級趣味。
3.抵制拉攏腐蝕、“圍獵”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行為。
4.敢于抵制侵害企業合法利益的行為,發現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積極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二、政商交往負面清單
(一)黨政干部及公職人員應做到:
1.不在服務企業和執法檢查等公務活動中,對企業合理要求故意刁難、推諉扯皮、置若罔聞,在執行公務中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謀取私利。
2.不向企業亂攤派、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或者損害企業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
3.不在市場準入、證照辦理、項目審批、土地征用、市場監管、稅費業務、金融貸款、財政補貼等環節人為設置障礙。
4.不收取企業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或接受企業吃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或將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讓企業支付及向企業借款、借物、借車。
5.不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向企業說情打招呼安排人員、到企業任職或者掛證領取薪酬,以及以本人或借他人名義,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6.不以任何理由,由本人或默許、縱容、包庇特定關系人在管理或影響范圍內干預和插手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相關部門和組織要倡導各類企業人員做到:
1.不準邀請或安排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到私人會所、企業食堂、飯店、高檔或隱蔽消費場所等吃喝、娛樂。
2.不準送禮、行賄,借過年過節之機或者以禮尚往來名義,給予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財物和禮金,或以搶紅包、抽獎等名義輸送利益。
3.不準逃避合理合法合規監管,或在公職人員執法時弄虛作假。
4.不準以不正當渠道或者非法手段,干預和影響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干部人事任免、公共決策、公務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