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各有關創新人才: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英才(以下簡稱“創新英才”)是科技英才“雙百雙千”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深入實施科技英才“雙百雙千”工程,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高素質科技創新人才,加快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快速成長。現將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英才推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創新英才人選由經認定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推薦,原則上應具備下列條件:
1.應是企業在技術攻關、產品開發、成果轉化等方面所需的關鍵創新人才,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或創新成果,為企業的創新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2.具有碩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對企業急需、特需人才,可在學歷、職稱上適當放寬。
3.應是近5年內從省(境)內外引進,承諾入選后在企業的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每年在企業的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4.應有今后3年在企業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品開發、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目標任務。
二、申報材料
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英才申報書》,并提供與創新英才引進類型相對應的附件材料:
1.人事關系轉入申報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首次勞動合同應在2015年1月1日后簽署,提供勞動合同。
2.人事關系保持不變,與申報企業合作,且本人與申報企業簽訂工作或合作協議的,首次協議應在2015年1月1日后簽署,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工作或合作協議。
3.省(海)外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成果在我省創辦企業,擁有企業股權或擔任企業法人的,企業創辦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后,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4.企業是省(海)外院所、集團等單位在我省設立的分公司或企業性質的分支機構,從原單位聘用核心技術人才的,首次聘用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后,提供有關聘用文件及企業與省(海)外院所、集團等單位的關系證明文件。
5.我省企業通過在省(海)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引進非我省人才,其科技成果在我省企業實施轉化的,引進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后,提供有關聘用文件或勞動合同(工作協議)、企業與分支機構的關系證明文件及其成果在我省實施轉化的證明材料。
三、有關要求
(一)創新英才人選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申報主體。原則上,每個企業推薦人選不超過5名,同一人選只能通過一個企業推薦申報,已經認定的人選不再申報。
(二)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作為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創新英才的申報推薦工作,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切實把好推薦質量關。
(三)創新英才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31日。請各申報人注意時間節點,及時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英才申報書》的紙件(含附件,雙面打印、合并裝訂、加蓋公章,一式4份)、電子版材料一并報送至新區改發局聯系人處。
聯系人: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趙藝柯
聯系電話:0312-5620800
電子郵箱:gfjggfwz@126.com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改革發展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