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辦字〔2020〕93號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北雄安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
《河北雄安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已經新區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19年7月21日新區黨政辦公室印發的《河北雄安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河北雄安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防為主、防滅結合,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各環節責任,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預警響應及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草原火災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河北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區境內發生的森林、草地、蘆葦地等火災應對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快速反應、高效應對的原則。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新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新區森防指)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新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森防辦)設在新區安全監管局,承擔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二)職責分工
改革發展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物資設備新區本級財政資金,安排下達新區本級防災減災救災資金;負責協調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發送防火安全提示短信、發布重要信息等;負責搶險救災的通信保障;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維護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組織協調災后通信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業應急產品生產保障工作;組織保障受災地區應急無線通信所需頻率的安全使用;負責落實免收森林草原防滅火搶險救災專用無線電臺頻率占用費等政策。
規劃建設局: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行業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新區森林草原火災預警監測、熱點核查反饋等預防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宣傳教育等,同時負責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理;指導三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向縣委、縣政府建議做好火災事發地周邊群眾轉移工作;負責火災撲救人員、物資及轉移災民所需道路運輸運力的協調和保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修復被損毀的公路、橋梁、鐵路等設施,保障救災交通干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需要,負責火災撲救地理信息應急保障工作,提供新區森林草原防火重點地區地理信息數據和地圖信息。
公共服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森林草原火災防治用水工作;配合做好景區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發現火情后及時向新區森防指報告;開展防火宣傳,指導旅游景區游客避險、救護、疏導和轉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受災學校組織轉移和安置師生;適時組織學校復課或設立臨時教室,恢復正常教學秩序;負責組織指導遇難人員善后事宜;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組織指導新區醫療資源參與應急救援,救治災區傷病員,實施疫情監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
綜合執法局:配合做好已收儲、暫無建設項目的土地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發現火情后及時向新區森防指報告。
安全監管局:負責新區森防指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雄安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協助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組織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承擔較大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負責一般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負責新區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指揮、調度等工作。
宣傳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媒體配合做好災情和火災撲救的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開展火災防治公益和重要時段的安全提示;指導有關部門協調做好火災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論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公安局:指導新區各級公安部門開展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依法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行為;負責遇難人員的身份認定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妥善處置因火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參與組織受災群眾從危險地區撤離或轉移安置。
消防救援籌備組:組織指揮消防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對接新區以外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氣象局:負責提供天氣趨勢分析,完善森林草原生態氣象監測站網,做好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適時進行現場應急觀測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雄安集團:負責組織指導“千年秀林”、綠博園項目各標段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宣傳教育、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
新區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部門分工做好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各項工作。
(三)撲救指揮
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置和一般火災撲救工作由各縣政府負責。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新區森防指負責。特殊情況,由省、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森防指、國家森防指)統一指揮。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事發地縣級政府應當成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同志擔任撲救前線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組織和指揮。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規模,相應提高指揮層級。
各級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執行火災撲救任務時,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跨區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新區森防指調度,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完成所承擔的撲火任務。
(四)專家組
各級森防指根據撲火工作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滅火組織指揮、力量調動使用、滅火措施、火災調查評估等提出意見建議。
三、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和預警
(一)森林草原火險等級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是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草原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二)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號
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號是依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及未來發展趨勢所發布的預警等級,共劃分為四個等級,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其中橙色、紅色為森林草原高火險預警信號。根據工作實際,新區只發布黃色以上的預警信號,分別為黃色、橙色和紅色3個等級,對應的森林草原火險等級依次為三級、四級、五級。預警信號由新區森防辦確定并發布。
(三)預警發布
新區森防辦定期組織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氣象等部門開展會商,研究確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當會商研判出現易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條件時,應發布火險預警信號,啟動預警響應。
(四)預警響應
1.黃色預警響應
縣級森防指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及森防指各成員單位,并及時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縣級森防指應有1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防辦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組織各類森林消防救援力量加強戒備,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2.橙色預警響應
新區森防指、縣級人民政府應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或在縣級以上政府網站發布,并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新區、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防辦負責人與有森林草原防滅火任務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防火工作狀態。
各級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各級森防辦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及時收集報告防范動態。
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所屬鄉(鎮)要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護林防火員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開展各項防火宣傳。
所屬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集結待命,進入臨戰狀態,快速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
3.紅色預警響應
新區森防指、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通過各種渠道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廣泛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新區森防指、縣級人民政府、各級森防辦應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新區、縣森防指總指揮應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草原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護林防火員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報告
各級森防辦要按照規定報告森林草原火災信息,通報受威脅地區相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1.發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災,各縣森防辦應當按相關規定立即報告新區森防辦:
(1)受災森林面積0.5公頃、草原面積5公頃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災;
(2)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當日未滅的森林草原火災;
(3)自然保護區、風景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4)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5)造成1人以上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6)新區、縣交界處發生的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7)需要新區森防辦協調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
(8)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2.新區森防辦應當立即向新區管委會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1)威脅居民區域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2)造成3人以上重傷或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草原火災;
(3)新區周邊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4)其他應當報告森林草原火災。
3.新區森防辦應當向省森防辦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1)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2)嚴重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3)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災;
(4)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5)周邊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6)需要省森防辦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
(7)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五、森林草原火情先期處置
當野外林地、雜草、蘆葦等發生火情尚未擴大時,縣林草部門第一時間指導事發地區的鄉(鎮)、村立即核查火情并組織半專業撲火隊伍和護林防火員隊伍采取措施進行先期處置;當“千年秀林”林區內發生火情尚未擴大時,雄安集團第一時間組織指導相關標段立即核查火情并集結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和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一)分級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新區應對工作設定Ⅲ級、Ⅱ級、Ⅰ級三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根據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隨著災情的不斷加重,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也相應提高。森林草原火災的響應級別按由低到高分為三級。
1.Ⅲ級響應
當出現火場持續3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即啟動Ⅲ級響應。
縣級森防指立即組織撲救。一般情況下,接到報告后,縣級森防指必須趕赴火場并設立前線指揮部,縣政府主要領導要靠前現場指揮,按預案組織撲救,并報新區森防指。
新區森防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并視情發布高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
2.Ⅱ級響應
當出現火場持續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需要其他縣支援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即啟動Ⅱ級響應。
新區森防指組織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火場,建立新區級前線指揮部,研究落實火災撲救措施,并向省森防辦通報火險形勢。新區主管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根據需要報請省森防指協調支援。
新區氣象部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預警監測。宣傳中心組織協調信息發布工作。
3.Ⅰ級響應
當出現火場持續1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00公頃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造成1-2人重傷、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或燒毀林區居民及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等四種火災之一時,即啟動Ⅰ級響應。
新區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在省或國家森防指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省森防指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軍隊、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情況下,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請求省森防指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及時提供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決定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二)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根據火災情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事發地鄉(鎮)級以上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政府主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新區主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工作;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新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省政府請求支援。
新區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草原火災,新區分管領導要在新區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區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災且大部分未撲滅的,新區主要領導要在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2.火災安全撲救
火災發生后,事發地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撲火隊伍和村級護林防火員,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快速核查火場火勢和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森防指。
縣森防指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縣級專業森林消防救援隊伍和縣消防大隊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新區森防指申請增援。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3.應急救援力量協調聯動
如火災處置難度較大,必要時,由新區森防指向省森防指申請支援,協調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消防救援隊伍、臨近市/縣專業森林消防救援隊伍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
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對發生在新區邊界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省森防指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于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
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4.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6.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7.保護重要目標
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8.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9.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10.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11.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七、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縣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縣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報新區管委會。
(二)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新區森防指應及時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依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對在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規定,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八、綜合保障
(一)隊伍保障
1.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草原火災案件。
2.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30人以上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
(2)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
負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務的鄉(鎮)和造林單位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草原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8—1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3)護林防火員隊伍:以當地干部、村民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一定的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負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務的鄉(鎮)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當地干部、村民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負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干部、村民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以及各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和草原、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三)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四)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運兵車4輛、消防車2臺、消防水泵4臺、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頭盔、防火面罩、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五)儲備物資保障
各縣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
(六)資金保障
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
(七)演習演練
各級森防指應當有計劃地開展對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及林區干部職工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應急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并及時修改和完善,改進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九、附則
(一)新區界森林草原火災
當發生新區界外火燒入或新區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安全監管局承擔。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森林草原火災分級標準
2.雄安新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
責分工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災分級標準
一、森林火災分級標準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二、草原火災分級標準
1.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較大草原火災:受害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3.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以下的,或者直接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4.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附件2
雄安新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急期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
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啟動后,雄安新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火災應急處置需要設立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新區安全監管局牽頭,新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消防救援籌備組、氣象局等參加。主要職責:傳達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指示批示;密切跟蹤匯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并通報新區森防指各成員單位;組織協調新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二、搶險救災組。由新區安全監管局牽頭,新區規劃建設局、消防救援籌備組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和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災情變化,適時提出調整搶險救援力量的建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參加搶險救援救災;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三、醫療救治組。由新區公共服務局牽頭,新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災區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統籌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藥品支援災區;組織指導災區做好傷亡統計和轉運救治傷員;指導災區、安置點飲用水源和食品檢查、監測,防范和控制各類傳染病。
四、火情監測組。由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新區安全監管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監測、林火視頻監控等工作事宜;負責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分析,通報高火險信息,負責新區森林草原火災監測、核查和初期處置工作。
五、通信保障組。由新區改革發展局牽頭,新區安全監管局、規劃建設局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保障災區應急無線通信所需頻率的安全使用;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維護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負責搶險救災的通信保障。
六、交通保障組。由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安局等參加。主要職責:統籌做好應急救援力量赴災區和撤離時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導災區道路搶通搶修;協調搶險救災物資、救援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救援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等交通應急通行保障。
七、專家支持組。由專家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持;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地方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八、災情評估組。由新區安全監管局牽頭,新區規劃建設局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組織災害評估,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九、火災案件偵破組。由新區公安局負責。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案件查處工作。
十、群眾生活組。由新區安全監管局牽頭,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等參加。主要職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下撥救災款物;統籌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指導災區油、電、氣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搶修;指導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救助和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等工作。
十一、社會治安組。由新區公安局牽頭,消防救援籌備組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群體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協調做好指揮部在災區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宣傳報道組。由新區宣傳中心牽頭,新區安全監管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為題配合做好災情和火災撲救的信息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