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修訂條例下月實施,將為志愿者提供更多保障
志愿服務可納入公務員考錄考察
新修訂的《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對在志愿服務事業發展中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獎勵,包括可以為志愿者購買保險,適當給予交通、通訊補貼,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等。截至2020年底,本市通過“志愿北京”信息平臺實名注冊的志愿者人數突破443.6萬人,實名注冊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20.6%,志愿服務已成為展示首都文明風貌的名片。
據了解,修訂后的《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共六章50條,明確了本市建立健全大型社會活動志愿服務協調保障機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統一安排,在國家重大活動和政府主辦的大型體育賽事、文化交流和展會等活動期間,統籌協調服務保障、城市運行、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工作。
條例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應急志愿服務協調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應急志愿服務、外語志愿服務協調保障機制,鼓勵和支持具備語言、衛生健康、法律、心理、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藝術、應急救援、社會工作等專業知識、技能和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提供專業志愿服務。
修訂后的《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特別加強了志愿者激勵與保障措施,補充完善了激勵保障的內容,包括獎勵、補貼、時間儲蓄、社區回饋以及為志愿者購買保險等。
條例明確,本市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在志愿服務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建立志愿者志愿服務時長累計和績效評估制度,并以此作為志愿服務記錄證明和考核表彰志愿者的依據。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對符合表彰規定的志愿者頒發志愿服務榮譽證書。
條例還明確,本市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公園、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給予優待。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有交通、食宿、通訊等必要支出的,志愿服務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補貼。
此外,本市還將建立健全社區志愿服務回饋機制,志愿服務組織可以通過服務積分、時間儲蓄以及會員互助等方式,激勵本組織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條例明確,本市可為通過“志愿北京”信息平臺注冊并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機構與志愿服務組織合作,設計開發符合志愿服務特點的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志愿服務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貼,為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服務的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今后有了這些保障,我們參與志愿服務會更有安全感,可以踏實安心地參與志愿服務。”志愿者楊月蘭特別提到,條例還提出給予志愿者一定的激勵,這對于老年志愿者來說是件好事,讓大家伙兒更有干勁兒。(記者王琪鵬、任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