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辦字〔2021〕15號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
《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試行)》已經新區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加快培育和發展新區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實現新區居民住有所居,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滿足群眾住房需求為出發點,以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住房制度為方向,建立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引導居民住房租賃消費習慣,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達到職住平衡的目標。
(二)工作目標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租金價格平穩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服務監管體系,實現新區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二、培育多元化租賃住房供應主體
(三)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落實國家有關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調動各類企業積極性,通過建設、租賃、購買、接受委托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提高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滿足不斷增長的住房租賃需求。重點支持培育一批有實力的國有企業、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向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并充分發揮對市場的引領、規范、激活和調控作用。住房租賃企業申請企業登記時,經營范圍統一規范為住房租賃經營。新區房屋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及時共享登記注冊信息。(責任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稅務局)
(四)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庫存商品住房;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鼓勵商品房開發銷售與租賃經營一體化的運作模式,鼓勵房地產企業規模化租賃經營各片區的配套住房,滿足周邊就業人員的居住需求,促進職住平衡。(責任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住房管理中心)
(五)支持個人、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拓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個人或企事業單位依法出租自有住房,通過新區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或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將自有閑置住房投入住房租賃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房租賃信息采集和租賃服務方面的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法拓展住房租賃業務。(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新區規劃建設局、住房管理中心)
(六)發展多樣化的住房租賃服務體系。積極探索“住房租賃+”合作機制,引導互聯網、第三方信用評估機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等企業參與住房租賃管理、運營與服務,提供個性化的住房租賃服務。(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新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住房管理中心)
三、多渠道保障租賃住房供應
(七)大力新建租賃住房。一是各片區(組團)要根據住房需求情況和各片區控詳規劃要求,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和布局,并以集中建設或配建的方式在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安排落實,優先面向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員和引進的人才、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二是創新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與建設模式,采取限地價、競地價、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競自持租賃住房年限等出讓方式。探索政府提供居住用地、住房租賃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租賃住房的PPP模式籌集租賃住房。三是鼓勵各片區發展交通樞紐周邊住房租賃項目建設,并結合產業發展、功能布局、總體規模,加強產業集聚區企業配套公寓、宿舍等租賃住房統籌建設,倡導共享租賃住房,實現職住平衡。四是優化新建租賃住房審批流程,加快開工建設,有序推進租賃住房建設供應。(責任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改革發展局、住房管理中心、公共服務局,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
(八)積極盤活存量房屋。一是雄縣、容城、安新可根據住房需求情況和縣城提升改造規劃要求,允許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在符合安全、消防、居住功能和居住室內外環境等相關要求前提下,將長期閑置和低效利用的房屋按規定改造為租賃住房,改造后的房屋應通過建設及安全消防驗收,可以辦理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鼓勵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管理、運營。改造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當地居民標準執行。二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其現在持有的存量房源用于租賃住房。三是鼓勵將富余閑置的安置住房、保障性住房、可供租賃的直管公房交由專業化國有房屋租賃企業統一租賃、管理、運營。(責任單位:三縣政府)
四、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
(九)積極推動“租購同權”。建立承租人居住證權力清單,推行租賃住房在積分入戶政策中與購買住房享受同等待遇,非新區戶籍承租人可按照《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申領新區居住證,可以按照規定享有子女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險等基本公共服務。凡在新區穩定就業、無自有住房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可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比例。(責任單位:新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住房管理中心)
(十)依法保護承租人穩定居住權。新區制定完善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出租人應當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環保、安全,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合理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強制驅逐承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克扣押金。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持經營的租賃住房,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不得低于3年,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對個人出租住房的,按照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承擔住房的租金支出,按規定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責任單位:新區稅務局、改革發展局)
(十二)提供金融支持。金融管理部門指導新區內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專業資產管理機構通過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長期持有、運營租賃住房,并加快推進符合REITs規則的住房租賃項目落地。(責任單位:新區改革發展局)
六、建立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十三)完善新區房屋信息基礎數據庫。全面整合規劃和自然資源、房屋管理等部門房屋信息資源,建立涵蓋房屋編碼、權屬、地址等的房屋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責任單位:新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
(十四)建立新區統一的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發揮交易服務、行業監管和市場監測作用。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實現與相關管理部門業務系統、市場化網絡住房租賃平臺的鏈接,規范住房租賃信息發布和應用,為租賃當事人和網絡平臺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信息申報及有關業務提供便利。(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公安局、稅務局)
(十五)強化房屋租賃線上線下服務功能。制定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示范文本,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建立住房租賃當事人實名認證機制,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安全、便捷、暢通的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和信用評價等線上一站式服務。同時在新區、縣兩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專業服務窗口,提供企業備案、入網認證、房源核驗、發布租賃信息、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等一門式集中服務。(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
(十六)建立健全租賃信息動態監測體系。依托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歸集管理部門、市場主體、租賃住房項目等各類信息,實現從土地出讓、規劃建設、存量改建、房源供應、網簽備案等基礎數據的全覆蓋,強化房屋租賃市場分析研判,加強租金監測,提高市場監管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
七、加強住房租賃監管
(十七)加強住房租賃經營主體管理。凡在新區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絡信息平臺,以及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通過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在登記注冊所在地的縣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租賃企業備案手續,同時要對從業人員實名登記,錄入姓名、機構名稱、職業資格等信息。經過備案的各類經營主體,可以依法依規享受稅收、金融以及運營扶持等優惠政策,申請集中辦理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十八)強化住房租賃合同信息登記備案。租賃主體應在住房租賃合同自簽訂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主動進行登記備案,原則上應通過新區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線上登記備案,特殊情況可到三縣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線下備案。租賃雙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責任主體。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是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責任主體。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物業公司促成交易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物業公司是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責任主體。三縣房屋管理部門要通過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對房屋產權人、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房源核驗服務,并實時更新產權狀況。積極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實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網簽和統一編號管理制度,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編號要與房源核驗編號關聯,確保真實房源、真實委托。(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十九)建立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新區房屋管理部門應會同價格部門編制全區住房租金指導價格。租金指導價格應當反映市場租金水平,原則上每年予以更新并向社會發布。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可不超過市場租金水平的70%,政策性機構租賃住房可不超過市場租金水平的80%,引導社會租賃當事人合理約定租金,鼓勵訂立3年及以上租賃合同,加強租金漲幅管制,強化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在穩定住房租賃價格方面的示范作用。探索“控漲幅、穩租期”為特征的住房租賃模式。(責任單位:新區改革發展局、住房管理中心)
(二十)加強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在新區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按規定在新區商業銀行設立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全部納入監管賬戶。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相關從業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資金用于非住房租賃相關的業務。嚴禁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相關從業企業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加強租賃企業監管,嚴厲查處“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租賃經營行為。(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改革發展局,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
(二十一)建立房屋租賃行業誠信管理制度。依托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實行住房租賃企業和從事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信用評價結果定期公示并及時更新。(責任單位: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二十二)嚴厲查處住房租賃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違法違規租賃行為綜合整治行動,維護住房租賃各方合法權益,對于違法違規的企業、機構和個人,依法從嚴從重給予處罰,作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其市場準入、行政許可和融資等行為,停止執行相關優惠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新區綜合執法局)
(二十三)積極推進房屋租賃綜合管理。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職能部門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新區、縣(各片區)、鄉(鎮、街道)、村(居)四級住房租賃管理體制。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要將住房租賃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和社區網格化管理,統籌、整合各方管理力量,探索居民自治模式,做好住房租賃綜合管理工作。(責任單位:三縣政府、各片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