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若虎
公共利益涉及人人,當好公共利益的“守護者”,檢察機關責無旁貸。近日提請審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在安排2021年工作時提到,堅持提質效、拓領域,創新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機制。
公益訴訟,是指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仡櫣嬖V訟發展歷程,從頂層設計到實踐落地,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開、健康發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護的“中國方案”。公益訴訟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不斷顯現,發揮了檢察機關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彰顯著濃濃的為民情懷。
公益訴訟維護的是老百姓的身邊事。相較傳統訴訟,公益訴訟更強調公共利益,瞄準的是公眾最關心的議題。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來看,過去一年,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針對“無碼老人”出行、消費困難等問題,公益訴訟檢察聚焦社會治理前沿,關注老百姓最關心同時也是治理的棘手難題。比如在網絡大V“辣筆小球”惡意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事件中,江蘇檢察機關迅速介入,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準逮捕,并在軍事檢察機關支持配合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這種通過公益訴訟介入公眾議題的方式,不僅撬動了問題的解決,更是一次與社會的互動、對法治的宣傳,凝聚了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公約數。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回應社會公眾關切,捍衛人民合法權益,是合于國情的治理之道。著眼未來,創新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機制,推動公益訴訟制度在完善中前行、在實踐中細化,不僅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現實需要,更是實現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契合人民公平正義訴求的有力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