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20〕123號)要求,為嚴格落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扎實推進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2021年4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北省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出臺背景
按照中央有關決策部署,2019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冀辦發〔2019〕16號),啟動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2020年1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20〕123號,以下簡稱《通知》),2020年12月3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和省領導批示要求,省交通運輸廳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在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經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二、制定原則
一是全面落實中央部署和要求。逐條梳理國務院辦公廳《通知》中涉及的工作任務,結合我省實際,逐項細化落實,提出了具體工作舉措,同時明確各項具體工作的責任分工。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分析當前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執法主體、各級執法權限、執法規范等問題,結合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責體制和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實際,提出目標要求,明確省市縣鄉各級執法隊伍權責邊界,確?!秾嵤┓桨浮穬热莞哚槍π?。
三是注重方案的可操作性?!秾嵤┓桨浮放c我省實際緊密結合,考慮與京津及周邊省份執法協同,與基層執法銜接,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了具體表述,明確了責任主體,便于工作落實。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四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體現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明確要建立權責明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則。提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統籌協調推進等五項基本原則。
第三部分是重點工作。一是完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全面梳理完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動態調整管理機制。二是健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修訂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嚴格執法程序,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三是提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能力。聚焦解決突出問題,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開展執法隊伍素質提升行動,加強執法保障,健全協作機制。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督導考核三方面內容。
四、出臺意義
《實施方案》緊緊圍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提出了細化措施,壓實了責任分工,以實際行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加快譜寫交通強國河北篇章,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法治保障。
相關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