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改發〔2021〕26號
雄安新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在充分體現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基礎上,制定了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經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雄安新區城市一類幼兒園保教費價格為295元/生·月。
二、對家庭困難的幼兒、孤兒和殘疾幼兒等收費減免和資助政策按照財政、教育、民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幼兒園收費應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各類幼兒園應在開學前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事項。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價格違法行為,價格執法機構將依法予以查處。
四、執行范圍為雄安新區新建區域,不包括三縣城區。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始執行,試行期為1年。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