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好科研經費 釋放創新活力——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解讀
科技是國家強盛之基。著眼于增強科技創新內生動力,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
我省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中存在哪些瓶頸問題?如何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如何暢通科研經費支出管理“綠色通道”?10月2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若干措施進行解讀。
完善科研人員獎勵激勵機制
科研人員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關鍵力量。當前我省部分地區仍存在創新氛圍不夠濃、缺乏政策配套支撐等問題,突出表現為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管理、為科研人員服務方面創新觀念滯后,在推動創新創業上缺少有效思路和舉措。
若干措施通過落實基本科研業務費激勵機制、實行績效工資總量動態調整等措施,實現“有錢可發、發得出去”,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拓寬獎勵經費來源渠道。落實基本科研業務費激勵機制,在部分高等學校、省屬科研院所開展基本科研業務費制度試點,所需資金從省級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省級創新能力提升專項資金中解決。允許試點單位從基本科研業務費中提取不超過30%作為獎勵經費。
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項目經費1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不超過30%,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25%,300萬元以上的部分不超過20%;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60%。間接費用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可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個人和青年人才傾斜。
暢通獎勵經費發放渠道。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動態調整,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上述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最高可達到70%左右,低的也超過20%,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前所未有,將充分激發我省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
創新科研經費投入支持方式
科研活動屬于復雜縝密的腦力勞動,具有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等特點,不能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工程預算的方法來管理。
根據科研活動規律和特點,若干措施對預算科目做了進一步精簡合并,明確科研項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
科研經費“包干制”是科研經費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目的是要把科研人員從大量的報表、繁瑣的票據、復雜的審批程序中解放出來,讓科研人員可以潛心向學。2020年開始,我省在省自然科學基金的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試點“包干制”,取得了很好效果。
進一步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項目層面,總結試點經驗,擴大試點項目范圍,增加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優秀青年基金項目兩個人才類項目,以及創新能力提升科技計劃中的軟科學研究專項。在機構層面,省級探索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在經費與科研任務掛鉤方面進行有益探索,落實科研院所自主權。
暢通科研經費支出管理“綠色通道”
暢通科研經費支出管理“綠色通道”。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簡化科研項目驗收財務管理等措施。其中,明確提出改進“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對為完成科研項目任務目標、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范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
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經費報銷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創新財務報銷服務,鼓勵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國家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推動科研經費報銷數字化、無紙化。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從9個方面提出25條改革政策和要求,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和項目調整權,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充分釋放創新創業活力。(記者 貢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