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19〕1號)《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試行)》(冀醫保規〔2020〕4號)等有關規定,經綜合考察評估,擬將容東新荷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容東片區7家醫療機構確定為容城縣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如有異議,可撥打監督投訴電話:0312-5612429。
附件:2021年擬新增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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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擬新增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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