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八年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法規十余部
法治護航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
經過治理,白洋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本報資料片)河北日報記者耿輝 攝
京津冀協同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生態環境保護是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三大率先突破領域之一。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主動擔當作為,扛起政治責任,立足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立法先行、協同推進,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法規十余部,為協同推進京津冀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環境奠定堅實法治基礎。
創新方式方法,打造區域協同立法新模式、新路徑、新高度
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全局位置,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開展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協同立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保證在法治框架內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生動實踐。
這是推動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的題中之義。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是一項綜合工程,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系統治理,關乎多個方面、多個區域。制度機制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法治是區域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依托。這就要求三地加強立法協同和法規協調,加快形成一批與協同共治相銜接的區域性法規體系。
這是推進京津冀協同立法深度拓展的重要抓手。自2014年京津冀協同立法工作開展以來,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以生態環保領域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創新方式方法,推動協同立法由機制建設協同向具體項目協同轉變,由單一的立法項目協同向全方位協同轉變,打造了區域協同立法的新模式、新路徑、新高度。生態環保協同立法的不斷推進、深入發展,為京津冀協同立法樹立了樣板,推動協同立法持續拓展和深化。
織密法規網絡,努力構建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不斷織密法規網絡,初步形成了涉及大氣、水、土壤、自然生態等各方面的生態環境領域法規體系。
堅持系統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生命共同體保護有法可依。河北省率先于2015年1月出臺《河北省國土保護和治理條例》,對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等生命共同體各個要素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作出規范,用地方性法規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共治共護。
堅持聯防聯治,打好藍天保衛戰有法可依。嚴重的大氣環境污染問題,已成為制約京津冀三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省人大常委會堅持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列為一號工程強力推進。
針對我省大氣污染突出問題,2016年1月出臺《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緊緊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首次設立專章,對大氣污染重點區域聯合防治進行系統規范,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協調機制、預警聯動應急響應機制、跨界污染處置機制,為打好區域協同防治攻堅戰提供法律武器。
針對京津冀三地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亟待加強等共性問題,2020年1月出臺《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這是國內首部對污染防治領域作出全面規定的區域性協同立法,也是京津冀三地實現“一個文本、三家通過”的第一個實質性協同成果,率先在省級層面為全國區域協同立法提供了制度范本。
堅持多管齊下,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建設有法可依。省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定位,積極開展相關立法協同。
強化全流域治理。為推動立法護水、鐵腕治水,2020年1月出臺《河北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條例》,實現由單一河道治理觀念向流域之治、生態之治轉變,加強與京津立法協同,對三地聯席會商、信息共享和聯防共治機制進行規范,為構建現代水網體系提供法治支撐。
推動重點生態區域保護。為修復好、保護好白洋淀,2021年2月出臺《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一體推進補水、清淤、治污、防洪、排澇等治理工程,加強與京津晉密切協同,推動打造雄安新區和白洋淀優美自然生態,對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起到輻射帶動、示范引領作用。
為助力“兩區”建設、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2020年9月出臺《關于加強灤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的決定》,明確建立健全省際協同機制,細化分區施治,創新區域生態補償,充分發揮灤河流域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水源涵養功能。
為有效發揮衡水湖對于京津冀生態支撐的作用,2021年11月出臺《衡水湖保護和治理條例》,瞄準衡水湖保護和治理的重點與目標進行制度設計,明確監督管理措施,推動京津冀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
織密水生態安全網絡。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5月修訂《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這是我省史上最嚴水污染防治法規。專設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一章,規定了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聯動協作和管理機制,開展監測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內容,為協同做好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環境保護奠定法治基礎。
為加強濕地保護和建設,2016年9月出臺《河北省濕地保護條例》,對濕地保護體系不完善、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矛盾突出等問題進行規范。注重加強與京津立法協同,三地均在條例中規定了生態補償制度,有效推動區域之間橫向生態補償合作。
加強地下水管理。為解決京津冀地下水漏斗問題,2018年9月修訂《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條例》,從嚴加強地下水保護和利用,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涵養補給、超采治理等措施,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生態環境支撐區奠定法治基礎。
堅持協調聯動,打好凈土保衛戰有法可依。為推進京津冀區域土壤污染協同治理,2021年11月出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對我省與京津等地建立健全定期會商、聯動執法、信息共享、聯合查處等機制作出規范,用最嚴格制度推進土壤污染治理。
堅持全方位發力,自然生態治理有法可依。省人大常委會全面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全方位推進相關立法,為京津冀區域自然生態治理貢獻法治力量。
筑牢塞罕壩生態屏障。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塞罕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11月出臺“小切口、大部頭”的《塞罕壩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用最嚴密法治確保防火安全,筑牢首都生態屏障。
完善全域綠化制度。為適應京津冀協同發展對城鄉綠化事業的需要,2017年5月出臺《河北省綠化條例》,對構建城鄉一體的大綠化格局、農村綠化、城市綠地保護、增強執法剛性等方面進行規范,注重加強與京津的立法協同與對接,以法治力量全面提升京津冀區域城鄉綠化美化水平。
保障重點區域綠化。為進一步加強太行山、燕山綠化建設,2019年11月出臺《關于加強太行山燕山綠化建設的決定》,圍繞推進太行山燕山綠化造林攻堅,對林地流轉、礦山復綠、林木管護等作出規定,推動構筑京津冀生態安全屏障。
保護草原生態安全。為依法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草原,2019年7月出臺《關于加強張家口承德地區草原生態建設和保護的決定》,對草原規劃、政府職責、監督監管、法律責任等進行規范,有效推動京津冀區域草原生態建設和保護。
嚴格貫徹執行,法治力量推動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成效凸顯
藍天保衛戰取得新成效。河北以空前的決心依法鐵腕治理污染,全省空氣質量顯著改善。2021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優良天數同比增加15天。石家莊、邢臺、邯鄲成功實現“退后十”目標。
碧水保衛戰取得新突破。河北堅持管好盛水“盆”、護好“盆”中水,全面開展治水、護水、凈水行動,大力推動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碧水保衛戰取得顯著成效。
水生態環境保護見到實效。2021年,全省納入國家考核的地表水斷面中,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斷面比例為73.0%,劣Ⅴ類斷面全部消除。特別是白洋淀淀區及上游有水入淀河流水質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標準,為1988年白洋淀恢復蓄水有監測記錄以來最好水平。
地下水保護和治理全面推進。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審批更加嚴格,2019年至2021年,共注銷取水許可證13990件,注銷水量27.03億立方米。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全面加強。
濕地保護邁上新臺階。開展退耕還濕、退化濕地恢復、濕地補水等綜合治理工程,濕地公園數量有了跨越式發展。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開展濕地保護修復工程,有效維護了濕地生態系統健康。
河湖面貌持續改善。持續排查整治河湖“四亂”問題,列入臺賬的歷史遺留問題全部動態清零。河道得到集中整治,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1386條河道實現應清盡清、行水通暢。全省河湖長制實現全覆蓋。
凈土保衛戰取得新進展。截至2021年12月底,受污染耕地全部落實風險管控措施,2236個建設用地地塊納入重點監管,在全國率先開展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試點,率先啟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
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果。河北深入推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地落實見行見效,全面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域保護修復,加大法規實施力度,京津冀生態屏障日趨穩固。
塞罕壩森林草原防火實現突破。塞罕壩機械林場等部門分解任務目標,逐條逐項落實到單位和責任人。開展《塞罕壩機械林場森林防火規劃(2022-2026年)》編制工作,通過法治力量切實把半個多世紀接續奮斗的重要成果撫育好、管理好、保障好。
國土綠化可持續發展不斷強化。“十三五”期間全省完成營造林3954萬畝,森林覆蓋率由31%提高到35%,森林蓄積量由1.44億立方米增加到1.75億立方米。2021年,全省完成營造林630萬畝,修復退化草原42.37萬畝。
草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生態修復不斷推進,張家口壩上地區180萬畝休耕種草穩步開展。2019年至2021年完成鼠蟲害防治1325.5萬畝。(記者 周潔 通訊員 楊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