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受托銀行:
為貫徹落實5月25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視頻會議精神,根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服務穩增長保民生四條政策的通知》及雄安新區實際,現就新區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階段性緩繳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向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緩繳期間,不對緩繳單位作欠繳處理,不影響單位征信;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限屆滿后,單位應當恢復繳存,自緩繳月份起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2022年5月至12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即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不作逾期處理期限屆滿后,借款人應當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履行還款義務。
三、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在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的前提下,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在原來最高限額基礎上提高30%(需在住房管理中心租賃平臺備案)。
四、新購首套住房的繳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
特此通知。
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