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汛〔2023〕4號
雄縣、容城、安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現將新區及三縣分包行政區域、主要河道、主要蓄滯洪區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予以印發。
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切實履行牽頭抓總工作職責,壓緊壓實各方防汛抗旱責任,注重源頭治本、精準治理,強化關口前移,優化安全監管,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洪澇干旱災害風險,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為雄安新區建設發展營造良好安全環境。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今后,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領導自然替補,并報新區防辦備案。
河北雄安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3年5月31日
雄安新區2023年各類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一、雄安新區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二、雄安新區主要河道市級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三、雄安新區主要河道縣級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四、主要蓄滯洪區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