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廳就做好2023—2024學年全省中小學教學用書工作有關事項印發通知,明確提出,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印發的教學用書目錄是征訂教學用書的唯一依據,各地各學校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單位編印的目錄進行征訂,不得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材,不得以地方課程教材、校本課程教材等替代國家課程教材。
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各學科使用教育部《2023年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義務教育信息技術繼續使用河北教育版(由河北省電化教育館編寫,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河北大學版(由河北大學出版社編寫,河北大學出版社出版)、河北人民版(由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編寫,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共三種版本的《信息技術》教材。
普通高中國家課程各學科使用《2023年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根據2017年版課程標準修訂)》中的教材。普通高中綜合實踐活動繼續使用由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編寫、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河北省普通高中綜合實踐活動》。
盲、聾、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相關學科相應年級使用教育部《2023年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體育運動學校道德與法治、語文兩科使用國家統編教材。
此外,教材配套教師用書和配套數字音像材料,只供全省中小學校、教師根據教學實際選用,各地可根據實際按需自愿購買,不得隨教材統一征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配套數字音像材料。鼓勵教材出版單位采用互聯網下載方式,免費提供教材配套數字音像材料。
通知還強調,免費教材政策已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全覆蓋,各地各學校要按照“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的要求,為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足額征訂、免費發放教材,不得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取教材費用。(記者崔叢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