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容城、安新縣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我們梳理形成了《雄安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經新區管委會同意,現予以印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落實許可清單,不得變相實施許可。新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雄安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2023年7月底前編制公布本地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并在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編制實施規范,進一步強化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制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變相實施許可,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
二、依法依規實施許可,嚴禁增設隱形門檻。新區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抓緊研究編制行政許可辦事指南。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不得違規設置前置確認、初審轉報、現場核查等環節,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數量限制等門檻。
三、厘清審管邊界,完善銜接工作機制。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為監管主體。已經劃轉至行政審批局(公共服務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審批局(公共服務局)依法依規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對多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職責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有關部門之間就監管主體存在爭議的,報同級政府確定監管主體。強化審管協同聯動機制,確保審管無縫銜接。行政審批局(公共服務局)應將審批決定信息同步推送行業主管部門,并向其提供監督管理所需相關信息,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查收并啟動事中事后監管。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