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相關規定,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各報告編制單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了評審,現將評審通過情況予以公布。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關于雄安新區2023年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通過情況的公示
2024-01-09 09:38:17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責任編輯: 馬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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