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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31 20:03:00 来源: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立足新区实际,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及时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重大决策、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网站、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环境监管培训、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等各类工作信息75条,在中国雄安官网发布工作动态94条,其中主动公示公开排污单位名录、环境监管抽查结果、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各类业务信息35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政务网站上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以及公布联系方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收到并办理1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流程。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中国雄安官网等渠道加强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传播,整合新媒体信息资源,加强内容保障,及时、准确更新政府信息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保存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压实公开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切实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加强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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