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全面总结了2024年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工作及主要数据,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引领,立足新区实际,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政策解读,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服务效能,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持续推进政策信息公示,及时公开发布涉及公众利益、需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文件,畅通企业群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全面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选址到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审批手续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编制《自规系统疏解服务手册》,并主动向疏解企业或相关建设单位发布,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完成《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一组团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工作。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相关工作,共计完成418项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公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我局聘请驻场律师,加强对全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申请材料与答复书进行审核把关,有效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项,办结18项,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信息管理,立足新区实际,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梳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在“中国雄安官网-机构设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栏目中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办关于修订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及经验做法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深入研究、学习借鉴,不断推进新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我局积极发挥中国雄安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窗口的作用,及时发布土地成交、地热采矿权出让、白洋淀野生鸟类变化情况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依托雄安新区政府服务网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行政许可批后公示等信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了部分业务的在线办理,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加强了监督保障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保存谁负责”的原则,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此外,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档案记录。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虽然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宣传,但部分解读形式仍较为单一,需不断提高创新性;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及业务熟练度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针对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与监督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采取图文结合、视频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服务意识培养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并加强对政务服务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力度,确保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