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区实际,以办事和服务为导向,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政务公开“住房样本”。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推进政策信息公示,及时公开发布涉及公众利益、需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文件,公开《雄安新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工作方案》《雄安新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聘请驻场律师,加强对全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申请材料与答复书进行审核把关,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依法依规答复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信息管理,立足新区实际,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期限,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清理过时、失效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供给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发布《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途径和依申请公开渠道;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维护更新,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档案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还不够精准;二是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政策文件解读及宣传的专业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及完善。
针对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建好政策咨询问答库,用好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窗口、对外联系电话的政策咨询功能,强化服务人员培训管理。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建设及日常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