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房管〔2025〕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 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房保〔2024〕6号)精神,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服务,推进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减少流转环节,加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构建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压减办事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自愿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模式的缴存职工,且仅适用于新区新建商品房交易。
三、工作举措
(一)一窗受理。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二)一表申请。涉及“一件事”的有关部门要对每一项业务事项涉及的申办材料、表格进行精简,形成“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用”的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时效。
(三)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部门建设完善“一件事”服务功能,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提高共享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整合多部门、多业务办理渠道,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的应用,提升网上办理能力。
(四)简化材料。各部门全面梳理所涉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一律不得限定介质等要求,逐一明确申请材料的份数、要求、介质等内容。
(五)优化流程。各部门持续对部门签章授权、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转移及抵押登记等购房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推动部门间业务联动,实现系统贯通、集成服务、快捷高效。
(六)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健全帮办代办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涉及工作、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各部门按要求签订授权及保密协议,保证信息安全。
四、职责分工
(一)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牵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成立“一件事”工作专班,制定“一件事”实施方案;负责受理“一件事”各部门授权业务及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工作;对“一件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做好与各部门的数据对接共享工作;做好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测试工作。
(二)新区营商环境局。负责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窗口,指导各牵头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
(三)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一件事”的婚姻信息核验工作,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四)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做好技术平台和数据共享支撑工作,指导各业务系统实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五)新区公安局。做好“一件事”的个人身份信息核验(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工作;做好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六)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分行。做好“一件事”的征信信息在线查询(缴存人家庭)工作,做好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雄安新区监管分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一件事”的办理。
(八)新区税务局。对“一件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做好“一件事”的税费申报缴纳和完税凭证的信息共享工作;做好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九)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一件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做好“一件事”涉及的不动产预告、转移和抵押登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工作;做好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一件事”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建立沟通联络、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配套措施。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制作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各部门配合贯通“一件事”一体化流程,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三)加强协调推动。“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进度不达标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广泛宣传引导。“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