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應急避難場所布局數量應保證居民使用
河北省加快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工作
應急避難場所布局數量應保證居民使用
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市規劃管理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審批工作,基本形成保障城市安全的城市規劃體系,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到2035年,城市布局和空間結構更加優化,城市規劃剛性控制顯著加強,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的戰略引領作用更加明顯。
加強城市規劃安全研究。開展空間發展戰略研究、氣候可行性論證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充分利用地震活斷層探測及危險性評價成果,從區域、城鄉協調的高度對城市定位、發展規模、空間布局等作出安排,作為總體規劃編制的依據。根據城市抗震防災專項規劃及人口分布和規模,加強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充分利用公園、廣場、校園、體育場館、人防設施、旅游場所等寬闊區域規劃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布局和數量應保證城市居民使用。
優化空間布局。開展規劃期限至2035年的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將城市安全作為重點,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安全設施布局,合理布局居民生活區、商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以及其他功能區,完善城市綜合防災減災設施。優化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嚴格落實禁止在化工園區外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的要求,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生產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業園區或依法關閉退出。嚴禁在已列入搬遷改造計劃的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區域新建、改建、擴建石化化工項目。
確保安全距離。嚴格執行相關安全標準,確保居民生活區、商業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生產、儲存區域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要求。城市工程管線,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綜合布局,并保持安全間距。對于生產易燃、易爆和有毒產品的項目,必須按規定留足安全距離。嚴格審批管理。加強建設項目審批安全運行管理,嚴把建設項目立項、規劃設計等環節安全關口,高危項目審批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記者 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