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征工本費
2018-04-21 09:44:54 來源: 人民日報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停征、免征和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10年內;對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已提交答復意見的除外),主動申請撤回的,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記者李麗輝)
責任編輯: 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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