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不得向用戶收取
河北省物價局網站相關信息截圖
日前,河北省物價局出臺《河北省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對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制定和調整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的行為進行規范。該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是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以下簡稱“燃氣企業”)通過城鎮燃氣配氣管網對燃氣進行配送環節的價格。配氣價格按用戶類別分為居民配氣價格和非居民配氣價格,由市、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同一市、縣多個燃氣企業的,同一類用戶執行同一配氣價格。
管理辦法規定,配氣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即通過核定燃氣企業的準許成本,監管準許收益,考慮稅收等因素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制定配氣價格。為避免因過度超前建設等原因造成配氣價格過高,管理辦法明確,燃氣企業年度配送氣量不得低于年設計能力或供氣規劃氣量的40%。
管理辦法還明確,配氣價格原則上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配氣管網投資、配送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提前校核。配氣價格制定和調整過程中,如測算的價格水平過高或調整幅度過大,可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當控制價格水平或降低調整幅度,避免價格過高和大幅波動。管理辦法還對新建管道燃氣配氣管網核定配氣價格進行了規范。
管理辦法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規范配氣延伸服務收費。建筑區劃紅線外的配氣管網等設施由政府或燃氣企業投資建設,費用由政府或燃氣企業承擔。燃氣工程安裝性質的收費涵蓋范圍嚴格限于建筑區劃紅線內產權屬于用戶的資產,不得向紅線外延伸。其中,居民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由開發商繳納,不得另外向燃氣用戶收取。
配氣價格的制定和調整,由價格主管部門實施,并開展成本監審。制定和調整居民配氣價格,要依法履行聽證等程序。燃氣企業要定期通過公司門戶網站等指定平臺公布收入、成本等相關信息。對故意瞞報、虛報信息的行為,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納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并可視情采取降低準許收益率等措施。(記者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