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高考報名11月8日開始
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優惠加分等應在報名時進行網上申請
記者10月26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18年11月8日至12月5日進行,共分為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申報、資格審核、現場確認四個階段。
11月19日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根據安排,今年11月8日至19日前,考生應持規定的有效證件(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11月21日8時至11月25日17時,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網上申報;11月26日8時至12月5日17時,考生應持規定的有效證件(證明)和相關材料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紋采集和信息確認等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殘疾考生需在網上如實填寫本人殘疾證號。報考三個專項計劃、免費醫學定向計劃,申請優惠加分、優先錄取的考生應在報名時進行網上申請,否則不能享受相應優惠照顧政策。
隨遷子女應具有兩年及以上連續就學記錄
在我省就業的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應符合我省相關高考報名條件,且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及以上連續就學記錄(不含高中畢業后復讀時間)和學籍;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時須提供高中段學籍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連續學習記錄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家長在縣級及以上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領取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和在公安派出所領取的居住證。
部分考生可申請優惠加分、優先錄取
可申請優惠加分的考生包括: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簡稱“三僑”),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這些考生需要在報名資格初審時向報名點提出申請;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和臺灣省籍青年,需在報名資格初審時向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加分申請;農村獨生子女考生,需于11月25日前將經市、縣、鄉三級(省直管縣等經縣、鄉兩級)衛生計生部門審核蓋章的《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交報名點。
此外,符合軍人子女優待條件的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可申請優先錄取。(記者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