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兩化〔2018〕524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推動互聯網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8〕8號),推動萬家企業上云,按照《河北省企業上云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冀信工融辦〔2018〕7號)和2018年有關工作安排,決定面向全省開展企業上云標桿評選,以標桿示范引領,促進企業上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河北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在經營管理、社會信用、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二)企業目前正在使用云服務,且上云時間滿三個月以上(首次上云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之前,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最后一次上云合同仍在服務有效期內),上云類別包括:基礎設施上云、平臺系統上云、業務應用上云、設備產品上云、制造能力(資源)上云(詳見附件1),部署方式采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專屬云。
(三)企業通過上云已取得較好成效,對企業提高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水平,提升生產、經營、管理效益,帶動企業轉型升級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促進作用,應用的云計算產品和服務或解決方案具有先進性、實用性和可推廣性,對行業發展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四)企業選用的云平臺服務商為我省企業上云供給資源池服務提供商(供給資源池名單請到省工信廳網站www.ii.gov.cn通知欄查閱)。
二、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企業自愿申報。企業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于2018年12月7日前,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www.ii.gov.cn)河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注冊后,填報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2)。待云平臺服務商確認后,企業及時將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提交所在縣區工信局進行一致性審核。企業對填報內容真實性負責。申報中的問題,請與所屬地市工信局聯系。
(二)云平臺服務商確認。我省企業上云供給資源池云平臺服務商及時登錄申報系統,對申報企業填報的上云時間、上云內容、上云成效、相關合同及金額等進行確認,于12月9日前完成全部確認工作。云平臺服務商對企業上云真實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取消我省企業上云供給資源池服務商資格。
(三)市縣工信審核。各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及時對本區域企業申報材料完備性,以及在系統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與原件的一致性等進行審核,于12月11日前完成本縣全部審核工作;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及時對云平臺服務商和各縣審核完成情況進行審查,并于12月13日前根據應用成效提出本市上云標桿企業推薦意見。
(四)專家在線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有關專家、第三方服務機構,通過申報系統對各市推薦企業材料進行評審,通過打分排序,提出上云標桿企業專家推薦名單。
(五)研究公示發布。上云標桿企業專家推薦名單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研究后,在廳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文件正式公布上云標桿企業名單。
(六)上云政策支持。被確定為上云標桿的企業從申報系統中打印審核后的申報材料,經縣、市工信部門審核蓋章后,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財政部門對上云標桿企業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為企業上云當前有效合同的年服務費20%,總金額不超過5萬元),工信部門對上云標桿企業進行宣傳推廣。
三、有關事項
1. 上云標桿評選工作對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各級工信部門、云平臺服務商要積極指導和推薦企業進行申報。
2. 申報系統將在12月15日關閉申報和審核功能,請申報單位、各級工信部門和云平臺服務商務于申報截止日前完成申報和審核。各級工信部門、云平臺服務商在申報系統中的用戶名和密碼由省工信廳統一分配和發放。
3.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專家、第三方服務機構對上云標桿企業上云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將取消上云標桿企業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企業信息化相關項目,取消云平臺服務商河北省企業上云供給資源池服務提供商資格。
4. 聯系方式
各市工信局聯系人及電話:
石家莊市 董立峰 0311-87852089
承德市 胡向紅 0314-2050787
張家口市 聶志玲 0313-805595
秦皇島市 張小華 0335-3800021
唐山市 張占峰 0315-5906512
廊坊市 王曙光 0316-2338050
保定市 王國瑞 0311-3101621
滄州市 郭路寧 0317-2079362
衡水市 邊煒龍 0318-2661389
邢臺市 霍艷軍 0319-2608022
邯鄲市 李志紅 0310-3112105
定州市 劉玉娟 0312-2302025
辛集市 董 躍 0311-83221829
雄安新區 郭 猛 0312-5620735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