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春弦
12月22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正式亮相,標志著我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邁出關鍵一步,釋放出更加惠民的積極信號。
暫行辦法將伴隨新修訂的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方面,明確納稅人的子女在年滿3歲后接受學前教育階段和從小學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高中階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可以預見,6項專項附加扣除,對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都是新生事物,將面臨新的探索和嘗試,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落實到位,推動個稅改革紅利惠及每個納稅人。可喜的是,在幫助納稅人理解政策、享受紅利上,稅務部門將同步推出一系列征管服務配套措施。如在辦稅方式上,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全面上線后,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手機端或WEB端填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實現全流程“指尖辦稅”,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減稅是涵養稅源的重要手段之一,適當減稅,不僅不會減少稅收,反而可以增加稅收。通過合理減稅,能夠促進生產經營,在經濟發展基礎上獲得可靠的稅源,可謂惠及百姓、利及長遠。我們相信,包括此次暫行辦法的出臺及施行,隨著減稅降費進程,企業、個人、地方政府都將受益,拉動經濟增長的兩駕馬車投資、消費跑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