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全面推進流通領域藥品追溯系統運行,9月15日前
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全部加入追溯系統
近日,河北省藥監局印發《關于全面推進藥品流通領域藥品追溯系統運行的通知》,要求全省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須在9月15日前全部加入河北省藥品追溯系統。通過該系統,監管部門將全面實時監控全省藥品流通情況,實現對藥品經營企業的非現場監控,對“問題藥品”實施通知通告、風險預警、下架封存。
通知提出,藥品追溯系統首先把實施批準文號和注冊證號管理(進口藥品)的藥品納入監控范圍,后續將中藥飲片納入監控范圍。藥品經營企業數據上報工作按照數據標準化、數據傳輸接口對接、數據上報試運行、數據正式上報四個步驟實施。其中,數據標準化工作應于今年9月30日之前完成。10月30日前完成數據接口開發,實現與藥品追溯系統對接。
入網后,藥品批發企業須每日上報所有購進、銷售、庫存藥品信息;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須上報總部購進、配送、庫存及各門店所有入庫、銷售、庫存藥品信息。今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藥品經營企業可進行數據上報試運行。12月1日起,全省藥品經營企業正式上報藥品追溯數據。藥品經營企業要確保上報數據的真實、完整、準確,不得拒報、虛報、瞞報、遲報。
截至目前,已有37家藥品批發企業和1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入網,18家企業上報了藥品流通數據。(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