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精準提供司法服務 妥善化解涉農糾紛
省法院12項措施服務鄉村治理
日前,省法院印發《關于司法服務保障鄉村治理的實施方案》,從維護鄉村和諧穩定、促進鄉村治理水平提升、助推鄉村綠色發展和滿足村民多元司法需求等方面入手,提出12條具體落實措施,精準提供司法供給,妥善化解涉農糾紛。
服務保障鄉村治理,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是我省法院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九次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之一。省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方案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統籌審判職能發揮與司法服務延伸,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造鄉村治理的河北樣板。
發揮人民法庭優勢促進鄉村治理創新。方案提出,深化“一鄉一庭”工作模式,加強與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基層調解力量的溝通與協作,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積極探索調解啟動新模式,與“登字號”立案登記制改革相結合,對適宜訴前化解的糾紛指派法庭或委托調解組織等先行調解。
有關涉農糾紛方面,方案提出暢通涉農糾紛行業訴調對接渠道。深化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推動建立覆蓋城鄉全域的調解組織網絡,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構建涉農案件“分調裁審”工作機制,形成涉農案件立案前多元化解與立案后“分調裁審”相結合的多層次解紛模式,切實讓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健全完善線上線下訴訟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樞紐作用,完善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措施。拓展鄉村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推動與政務平臺互聯互通,不斷完善鄉村法律公共服務體系。
依法監督支持鄉鎮行政機關行使職權。方案明確,要妥善審理涉及農地征收征用等行政案件糾紛,制裁破壞農業資源、生態資源、生物資源等違法行為,著力保護農民、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通過司法手段促進解決當前農村面臨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氣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依法保障綠色生態經濟發展和美麗鄉村建設。
方案提出,通過司法審判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文化傳統精華融入案件審理、糾紛調解中,推進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新局面。促進鄉村法治文化建設,在辦案過程中注重法律釋明和裁判說理工作,深入開展送法進鄉村活動,不斷增強村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推動鄉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記者崔叢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