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應急項目特事特辦
我省開辟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綠色通道
日前,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排污許可工作,對疫情防控相關應急項目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允許先行開工建設、先投入運行,確保正常生產。
通知指出,在具有規劃環評的經濟開發區或工業園區內建設符合國家要求的應急項目,可先行開工建設,同步辦理或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已建成需要投入運行的可先行投入運行,確保正常生產,同步辦理或限期補辦排污許可證。這些項目包括用于防疫的藥品、生物制劑、消毒藥水、衛生材料、防護材料、醫療器械等新改擴建項目以及醫院或配套污水處理項目等。
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不得以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理由對上述建設項目進行處罰,并做好上述項目的日常監管和監測工作,指導幫助其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要求,確保達標排放。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應成立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服務專班,主動介入項目服務,主動提供環評和排污許可服務,并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待疫情解除后,對重大民生工程、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實施一對一服務,指導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或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將疫情對項目落地和建設的影響降到最低。
特事特辦并不意味著環境監管的缺失。通知明確提出,相關應急項目在開工建設的同時,需向有審批權的部門報告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及污染防治措施,承諾達標排放,在限期內完成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投入運行的項目建設單位,要限期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和核發工作。(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