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安委辦通知要求做好清明、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加強災害性天氣安全風險防范
省安委辦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做好清明節、“五一”勞動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提出,清明節、“五一”勞動節期間歷來是事故易發高發期,特別是3月份以來,全省連續發生多起生產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災,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各級各部門要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堅決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
深刻吸取教訓,加強災害性天氣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廊坊市等地火災事故教訓,督促指導各類企業切實加強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氣象部門要加強監測、分析、會商和預報,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及時發布災情預警信息。住建部門要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塔吊、臨時建筑物等巡查工作,嚴防事故發生。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部門要加強森林草原防火監測巡查,對于火患要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
堅持嚴盯死守,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要突出抓好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旅游場所安全、交通運輸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工礦行業企業安全等五個方面重點工作。
聚焦工作重點,扎實做好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大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扎實開展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逐級簽字背書,建立臺賬清單,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要明確時間表、路線圖,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采取停產整頓、暫扣吊銷證照、關閉取締等措施。
各級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工作,加強應急演練和預案銜接。尤其是賓館、商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加強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演練,提高從業人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記者潘文靜 通訊員孫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