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辦字〔2020〕55號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關于印發《雄安新區黨務、政務新媒體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委和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
《雄安新區黨務、政務新媒體管理暫行辦法》已經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雄安新區黨務、政務新媒體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黨務、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推動新區黨務、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黨務、政務新媒體包括新區及三縣各級黨政機關、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國家主管部門核準的第三方平臺上開設的賬號或應用,以及自行開發建設的移動客戶端等。
第三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管理堅持“誰開設、誰主管,誰應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授權發布”的信息發布機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新媒體管理負有主要責任,分管負責同志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主要編輯人員負有直接責任。
第四條 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黨務、政務新媒體賬號,確因工作需要須開設(保留)多個賬號的,主管單位須向本級網信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予以開設(保留),否則應清理整合。禁止任何個人以單位名義開設黨務、政務新媒體賬號。對不符合開設要求,用戶關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賬號,須及時清理整合。對確屬無力維護的賬號,須堅決關停。
第五條 因工作需要開設、變更、關停、注銷黨務、政務新媒體賬號的單位,須填寫《雄安新區黨務、政務新媒體備案登記表》,并在7個工作日內向本級網信部門備案,按要求完善認證信息。
第六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賬號名稱應與本單位的工作職責明確關聯,名稱規范、直觀、簡潔,頭像鮮明、端莊、文明。
第七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應保持賬號的活躍度和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原則上每周發布信息不得少于3條。因工作特殊需要必須增加微信公眾號日發布頻次的單位,需向本級網信部門遞交申請及書面說明。
第八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須保證信息發布的真實性、準確性,發布的內容應語義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在符合語言規范的前提下,使用網絡親民語言。
第九條 應及時轉發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務、政務新媒體推送的重要信息,保持新媒體之間的良性互動。轉發他人原創內容應當注明出處或帶有明顯轉發標識,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對于來源不明、來源不合法、內容不準確的信息不予轉發。
第十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須緊密圍繞黨政機關職能定位,及時發布黨務、政務信息,尤其是與社會公眾關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務信息。鼓勵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訪談交流等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發布。不得發布涉及國家秘密或不宜公開的信息,不得發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不得發布與黨政機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
第十一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應當積極與網民開展互動,對網民在新媒體上反映的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應當及時解決,進行答復。
第十二條 黨務、政務新媒體須保證登錄密碼和使用終端的安全,不得在網吧等公共場所或沒有安全保障的設備上登錄賬號,防止賬號被盜用或被惡意攻擊等安全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各級網信部門應加強對各級黨務、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黨務、政務新媒體賬號,采取約談、警告、通報或者責令關閉等措施進行處置。
第十四條 本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宣傳中心(網信辦)承擔。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