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強化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排放監管,11月1日起
新車必須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重型汽車遠程在線監控工作的通知》,強化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排放監管。有序推進新車核查,11月1日起,全省將全面開展重型汽車注冊登記前的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檢查。加快推行在用車聯網,年底前完成在用車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安裝聯網。
開展新車注冊登記核查。在我省生產、銷售的重型汽車應當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通過車輛生產企業建立的重型汽車遠程排放服務與管理平臺與生態環境部建立的重型汽車遠程排放服務與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示范用國家平臺”)聯網,相關數據通過示范用國家平臺轉發至省級平臺,再由省級平臺向市級平臺下發。對重型燃氣車和城市車輛,各地于7月1日起開始核查;對其他重型柴油車10月1日起開始試行,11月1日起正式核查。
各地生態環境局應指導監督排放檢驗機構,按照規定時間開展新車注冊登記前的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檢查,并通過示范用國家平臺查詢相關車輛的聯網狀態。對未裝備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或未聯網車輛,檢驗機構不予通過排放檢驗。
推進在用車聯網。各地要對加裝改造污染控制裝置的重型汽車、具備條件的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與市級平臺聯網,并將有關數據轉發到省級平臺。
各地要拓展安裝方式,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支持,采用集中出資采購、統一免費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方式,無償提供設備使用服務,也可以采取政府獎勵補貼的方式。(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