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焦志華
焦志華,男,1984年7月出生,漢族,河北吳橋人,2011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法律碩士。2011年7月起先后在康保縣人民法院、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7月到康保縣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執行局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2016年12月遴選至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法官助理、員額法官行政庭副庭長,2020年4月選調到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幫助工作,2020年6月被河北省人大常委任命為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一、不斷加強學習,旗幟鮮明講政治
焦志華堅持用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指導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焦志華認真學習業務知識,重點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赴固安、北戴河參加行政審判業務培訓,被選派赴北京一中院行政庭交流學習先進經驗,并結合審判實踐有針對性地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二、履職盡責,認真干好本職工作
基層入職,磨煉品性。2011年,研究生畢業后進入康保縣法院工作,先后在執行局、城關法庭工作。兩年的執行局工作,跑遍了全縣的各個鄉鎮,頂著星星出發,披著月亮返回是工作常態。調到城關法庭后,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先后擔任審判員、副庭長職務,三年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400余件。始終以真誠的態度對待每一位當事人,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積極做好調解工作,使矛盾雙方握手言和。多次獲得先進個人及優秀公務員等稱號,所在庭室榮立集體三等功、二等功。
遴選中院,拼搏提升。2016年底,該同志通過法官遴選進入到市中院工作,作為市中院涉冬奧工作聯絡員,能夠認真管理好涉奧案件監管平臺,對全市兩級法院受理的涉冬奧案件,實施統一監督、匯總、報告,為領導作出決策提供基礎材料,確保了涉冬奧案件審理的質量、效率和效果。三年來撰寫各類涉冬奧材料、信息、總結及匯報30余篇,多次協助領導到崇禮區與村民、律師及區政府進行溝通協調,太子城涉冬奧案件成功化解。主辦各類行政訴訟案件146件,參與合議案件200余件,通過協調化解撤訴20余件。注重研判,撰寫并參與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在發布會上回答記者的提問;積極撰寫論文、調研報告、工作總結、工作信息宣傳稿件40余篇,其中有15篇被院內網版面采用,有1篇被河北法制報采用。應邀在張家口市政府第17、43次常務會議上做法制講座,參加第三屆京津冀法治論壇并做主題發言。認真履行黨員義務,認真完成各項理論學習任務,并寫好學習筆記及心得體會,參加黨員進社區活動、主題黨日活動、志愿者服務活動。焦志華曾獲得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辦案標兵、三等功等多項榮譽。
2020年4月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選調到雄安新區中院工作以來,工作認真踏實、勇于擔當,承擔著行政案件的立案審查、信訪處理、糾紛化解及案件的審理工作,又要辦理民商事案件、執行一案雙查案件,還承擔著很多行政性事物及黨務工作,擔任綜合審判庭審判員、院機關黨委委員、第二黨支部書記,系雄安中院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聯絡員,積極與省法院環保庭及新區生態環境局溝通對接,組織協調了“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三、廉潔自律,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
焦志華在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勤勉務實的工作作風。保持與同事之間的團結、協作的作風,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嚴于律己、清正廉潔。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六條禁令以及院、庭各項規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清白做人、干凈做事,樹立了良好的法院干警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