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委辦日前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瞞報事故核查處理工作,從嚴從重從快調查處理瞞報事故,堅決捍衛安全生產法律的嚴肅性和震懾力,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省安委辦要求,各地必須充分認識瞞報事故的危害性,形成對瞞報事故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對于事故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瞞報事故,一律由上級人民政府提級調查。要提升瞞報事故的調查處理效率,原則上1個月形成事故調查報告,2個月完成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要全面查清事故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中層、班組直至一線工人的責任,特別要全面查清瞞報過程以及瞞報事故的組織者、實施者、決策者,對構成“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人員,一律嚴懲不貸。要加大企業違法違規成本,對瞞報事故責任單位,一律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并依法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瞞報行為罰款。
全面做好事故舉報核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抓好本行政區域的生產安全事故舉報核查工作。對不認真落實上級核查督辦要求,不依法受理舉報線索,受理后不及時組織核查或在核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凡舉報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保護好舉報人信息。
依法認定上報事故信息。各地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進一步規范事故信息報告流程,暢通報送渠道,督促相關部門、企業嚴格按照規定按時上報事故信息。相關部門要及時橫向通報、按時直報。各地要準確把握生產安全事故與刑事案件、自然災害、疾病死亡等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對于不能第一時間確定是否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先行填報、調查認定、信息公開、統計核銷”的原則,先行上報事故信息,再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經調查認定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按規定程序依法統計核銷。
加大對瞞報事故的考核工作力度。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瞞報事故的舉報核查、事故調查及信息上報工作的考核力度。對瞞報事故核查工作開展不力的,未有效遏制瞞報事故行為的,不按要求從嚴從重從快調查處理瞞報事故的,不依法認定上報事故信息的,列入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扣分范圍。
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各地要充分發揮網絡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引導作用,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重大舉措的宣傳力度,及時報道各級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懲治非法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追究事故責任等有關情況,以震懾和警示瞞報、逃匿行為。要認真組織召開事故警示教育現場會,通報事故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行政處罰、追責問責情況等,真正起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的效果,以高壓態勢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河北日報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