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就進一步加強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監管提出要求。通知提出,嚴格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單位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落實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晨檢制度,建立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食堂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屬地監管責任,督促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集中供餐單位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單位食堂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食品添加劑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食品原料進貨渠道正規、源頭可溯,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符合操作規范要求。
對單位食堂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不規范、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懲重處,并主動公開查處結果。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違法案件,要依法加大處罰力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