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分工意見》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務,分解為12個部分、38個方面、44項重點,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的分工責任及完成時限。《分工意見》要求,國務院辦公廳要建立《政府工作報告》督查總臺賬,定期對賬督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雄安之聲】國務院印發《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2021-03-26 20:07:05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責任編輯: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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