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人:中國雄安集團生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項目資金來源:企業投資
3.項目概況:容東片區再生建材場(以下簡稱建材場)位于河北雄安新區容城縣南鄭村以東,占地225畝,其中建筑垃圾堆體占地約170畝,建筑面積約4000平方米,已堆存建筑垃圾約200萬噸(以現場實際堆存量為準)。
建材場為生態建設公司自主經營的一個業務單元,是新區目前唯一穩定運營的集中式建筑垃圾再生資源處理場,開展的主要業務有建筑垃圾收儲、處理加工和再生產品銷售等。現已投用一套設計處理能力35萬噸/年的建筑垃圾移動處理設備,建成一條設計處理能力35萬噸/年的固定式建筑垃圾處理生產線及配套設施(2021年8月底投用);投用一臺設計處理能力300噸/小時履帶式移動重篩(2021年9月底移交使用)。
詳細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清單在報名后請咨詢代理機構獲取。
4.項目工作內容
有意申請參與本項目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履行建材場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環節業務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場區管理、建筑垃圾進場后的管理、建筑垃圾的處理、雜物管理及處置、再生建材生產銷售、設備保養維修、安全和環保等工作;申請人自行根據市場情況,投資建設再生建材深加工生產線(至少包含再生磚、再生無機拌合材料等,配套建設簡易車間、堆棚等),開展再生建材的生產、銷售工作。
主要工作范圍如下:
(1)場區管理:負責場區及責任區內的秩序維護、治安管理、環境清潔、應急管理等。
(2)建筑垃圾的管理:指揮計量進場后的建筑垃圾運輸車卸料至合適位置、垃圾場內倒運,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2019)相關要求進行堆體管護等。
(3)建筑垃圾的處理:使用采購人提供的生產設備和廠房、電力、水源等生產基礎設施(水電等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自行組織人員和機械設備開展包括建筑垃圾鏟裝、運輸、破碎、篩分和除雜生產等全過程工作,生產合格再生建材產品。
(4)雜物管理及處置:產生的廢金屬等可回收物由申請人依法銷售,銷售收入歸申請人;產生的輕質物按采購人要求堆放并運送到采購人指定的垃圾處理設施(雄縣馬務頭村南),裝卸、運輸、處置等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建筑垃圾雜物含量由申請人自行判斷。
(5)再生產品管理:包括再生骨料、還原土、再生建材產品等起堆、裝卸、碼放、倒運、管理和銷售等。
(6)設備保養維修:對采購人提供的所有設備設施進行保養、維護、維修并購置所需耗材備件物資,費用全部由申請人承擔。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及零配件材料使用等接受采購人監管,按批復后的計劃和方案實施;維護計劃外設備需要進行重大維修維護的,申請人應報采購人說明材料并負責維修處理。
自進場之日起,申請人對設備出現的任何問題負責,采購人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和風險。合同解除或期滿時,除折舊和正常磨損外,采購人提供的設備設施要能正常運轉使用。
(7)生產和銷售:根據市場情況,自行投資建設至少兩種再生建材深加工生產線,開展再生建材的生產、銷售工作。
(8)安全、環保工作:全部安全生產(安全防護措施實施、疫情防護、勞保發放使用等)和環境保護(抑塵、廢水和污水處置等)等工作。
5.服務期限:生產處理針對建材場目前存儲的約200萬噸(最終以現場實際堆存量為準)建筑垃圾,暫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年。如有新增建筑垃圾量或者續期將另行開展。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www.creditchina.gov.cn);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談判公正性;
(3)申請人負責人與本談判項目的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4)與本談判項目的其他申請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談判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6)與本談判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7)與本談判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區的投標資格;
(9)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許可證,或吊銷資質證書;
(10)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質量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專項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業績最低要求:
最少擁有1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的投資建設運營項目,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篩分及建筑垃圾再生建材深加工(須同時滿足①、②、③要求,①、②、③可不在同一項目)。
①建筑垃圾破碎篩分處理:近五年投資建設運營過建筑垃圾處理項目(破碎篩分)且處理能力不低于50萬噸/年(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政府相關部門立項核準或備案文件上載明的規模、時間為準)。
②再生建材深加工:有正在運營的或近五年(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運營過建筑垃圾再生建材深加工項目,其中再生無機拌合材料生產能力不低于50萬噸/年,再生磚生產能力折合標磚不低于8000萬塊/年或折合路面磚不低于30萬平方米/年(須提供設備采購合同或發票等證明材料)。
③再生產品銷售業績:近五年(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再生磚累計銷售不低于50萬平方米且再生無機拌合材料累計銷售不低于70萬噸(須提供產品銷售合同關鍵頁及該合同對應的一份產品檢測報告)。
(3)信譽要求: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況:①近3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②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原因被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③近1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受到行政處罰的;④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⑤在雄安新區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調查結束的。(上述第②③④條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4)本次談判不接受聯合體單位。
三、談判文件獲取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17:00,申請人向采購代理機構郵箱發送報名確認郵件,郵件主題及內容均為“申請人名稱+容東片區再生建材場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環節業務外包”,附意向參與報名材料(加蓋公章的掃描件,格式自擬),并電話通知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收到確認郵件后24小時內向確認郵箱發送招選資料。
四、申請文件的遞交及開啟
紙質版申請文件需提交一正四副共五份。遞交申請文件時同步遞交紙質版報名材料。
電子版申請文件需提交U盤一份(電子版為申請文件正本簽署后的PDF掃描件,并附OFFICE或WPS等可編輯格式文件版本),電子版申請文件單獨密封,隨紙質版申請文件正、副本一并遞交。
申請文件密封要求:紙質版申請文件同單獨密封的電子版申請文件一同包封,封套需注明申請人名稱、項目名稱,在2021年6月23日9時00分前不得開啟。封套密封線需加蓋公章。
申請文件將于2021年6月23日9時00分由采購代理機構開啟,由采購人組成的評審和談判小組對申請文件進行綜合評審。
五、聯系方式
紙質文件及電子版申請文件郵寄或送達地址:河北雄安新區容城縣金臺西路134號河北招標集團雄安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張工 13273104291
采購代理機構郵箱:2273618983@qq.com
中國雄安集團生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