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實施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健康教育和管理體系,促進兒童青少年健康,日前,河北省衛生健康委、河北省教育廳聯合制定了《配備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工作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1年底,各地中小學(幼兒園)兼職健康副校(園)長配備率達到50%及以上;到2022年底,配備率達到80%以上。
規范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任職條件
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原則上應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疾控機構、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構、婦幼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部門從事衛生健康工作的人員中選聘,一般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熱心青少年衛生健康教育工作。
具有醫學專業背景,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符合學校副校(園)長任職資格條件或同等條件,熟悉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政策,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和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身體健康,能勝任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崗位職責。
嚴格兼職健康副校(園)長選聘程序
按照學校管理權限,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需配備兼職健康副校(園)長的學校名單,經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按照任職條件推薦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人選,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學校進行審核。確定人選后,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聘任,并向同級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任期一般為3年,可連續聘任。如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任期內工作變動或因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做此項工作,可進行調整。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不占學校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參加學校的工作或活動,應納入所在單位工作績效。
明確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工作職責
按照學校管理權限,兼職健康副校(園)長接受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指導,在中小學校黨組織和校長的領導下開展相關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研究制定年度學生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計劃,依法依規落實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開展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的監督,向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合理建議或意見。
組織學校做好健康教育工作,通過課堂教學、學科滲透、隨機教育、綜合實踐、重要時間節點等形式,以及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開展健康教育,向學生傳授健康知識和技能,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
做好傳染病、慢性病和常見病的防控工作,提升學校防范突發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搞好近視、脊柱側彎、肥胖的防控,提高學生健康水平。
搞好學生健康狀況監測,每年組織學生健康體檢,健全學生健康檔案,分析健康體檢報告,向學校提出促進學生健康的建議。
研究制定校醫、健康教育老師、保健教師進修計劃,組織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做好與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的協調聯絡,建立學校、醫療衛生機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完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兼職健康副校(園)長享有優先獲取學校衛生健康相關資料的知情權;享有列席學校涉及衛生健康議題校務會的參與權;享有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權;享有在原單位考核評優的優先權,以及享受教育部門給予有關榮譽獎勵的權利。
保障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履行職責
兼職健康副校(園)長由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兼職健康副校(園)長的選聘管理,督促指導開展學校衛生健康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配備兼職衛生健康副校(園)長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選聘、培訓、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并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衛生健康系統各有關單位要支持本單位派出的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工作,指導開展學校衛生健康教育工作,協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到學校所在地掌握了解工作情況,作為考核工作、晉職、晉級重要依據。
學校要為兼職健康副校(園)長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健全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工作檔案,一般每年為學校兼職健康副校(園)長出具工作鑒定。學校兼職健康副校(園)的推薦、審核、聘任、調整辦法,由縣級以上衛生健康部門與教育部門商定。(河北日報記者張淑會)